隐私政策
CJ(株)(以下简称“公司”)为依据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保护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并及时、妥善处理与此相关的问题,制定并发布如下隐私政策。
第一条 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内容及收集方法和保存期限
- ① 用户访问本网站时,无需另外注册会员即可自由阅览本网站的内容。但对于使用客服中心的用户,本网站将收集其部分个人信息。收集的个人信息不会被用于其他目的。使用目的出现变更时,将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八条实施额外获得信息主体同意等必要的措施。
▶ 收集方法
- 1. 客服中心
- - 处理目的:顾客咨询、受理和处理问题、通报结果等
- - 处理(收集)内容:姓名、电子邮箱地址
- - 保存期限:至达到目的为止
- ② 公司将保存和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直至达到个人信息的收集目的或使用目的时为止。但在达到个人信息的收集或使用目的后,依据相关法律仍需要保存时,公司可继续保存用户的个人信息。
第二条 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和方法
- ① 当超过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或已达到处理目的等不再需要个人信息时,公司将及时销毁该个人信息。
- ② 当超过信息主体同意的个人信息保存期限或已达到处理目的后,依据其他法律必须继续保存个人信息时,公司将把该个人信息转移到另行设置的数据库(DB)或保存在其他保管场所。
- ③ 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和方法如下:
- 1.销毁程序
公司选出按规定需要销毁的个人信息,经公司的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批准后,销毁个人信息。
- 2. 销毁方法
对以电子文件形态记录和存储的个人信息记录,公司利用低级格式化(Low Level Format)等方法进行销毁,保证个人信息无法被恢复。对记录和存储在纸质文件的个人信息,通过使用碎纸机粉碎或焚烧的方式进行销毁。
- 1.销毁程序
第三条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 ① 公司仅根据第一条明示的范围内处理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并仅在取得信息主体的同意和法律特别规定等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七条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
- ② 公司按如下内容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 客服中心
- 类别
- 内容
- 接收方
- 与要求内容有关的CJ集团关联公司
CJ第一制糖、CJ Foodville、CJ Freshway、CJ MD1、CJ ENM娱乐部门、CJ CGV、CJ ENM商务部门、CJ物
流、CJ Telenix、CJ Olive Networks、CJ物流建设部门等
- 提供内容
- 姓名、电子邮箱地址
- 提供目的
- 确认举报、要求内容和回复处理结果
- 保存和使用期限
- 至达到目的为止
第四条 委托处理个人信息
- ① 公司为顺利处理个人信息,委托第三方实施如下个人信息处理工作。
- 1. 运营官方网站系统
- - 受托方:CJ Olive Networks
- - 委托工作内容:运营官方网站系统
- - 负责人联系方式:Kim Bo-bae,bobae.kim3@cj.net
- ② 公司在签订委托合同时,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在合同等文件上明确记载禁止在委托工作的履行目的外处理个人信息、技术和管理上的保护措施、二次委托、管理和监督受托方、损失赔偿等责任的相关事项,监督受托方安全处理个人信息。
- ③ 委托工作的内容或受托方出现变更时,将及时通过本隐私政策公布。
第五条 信息主体和法定监护人的权利·义务及行使方法
- ① 信息主体或未满14岁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可随时对公司就保护个人信息行使以下各项权利。
- 1. 要求查阅个人信息
- 2. 存在错误时要求修改
- 3. 要求删除
- 4. 要求停止处理
- ② 依据第1款的要求查阅个人信息等权利(以下简称“查阅等要求”)可联系以下部门。公司将努力迅速处理信息主体和法定监护人的个人信息查阅等要求。
▶ 负责受理及处理个人信息查阅等要求的部门
- 部门名称:营销室
- 负责人:CHEOLYEON CHO
- 联系方式 : webmaster@cj.net
- ③ 第1款所述权利可通过信息主体委托方等代理人行使。该情况下,必须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条例》附件第11号表格提交委托书。
- ④ 信息主体不得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侵害公司正在处理的信息主体本人或他人的个人信息及私生活。
第六条 个人信息安全性保障措施
公司采取如下措施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
- 1. 管理措施:制定和实施内部管理计划,定期开展员工培训等
- 2. 技术措施:管理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等的访问权限,安设访问管控系统,加密独有识别信息等,安设安全程序
- 3. 物理措施:管控人员出入电算室、资料保管室等
第七条 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
- ① 公司统管并负责与处理个人信息有关的工作,以及为处理信息主体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不满和受害救助等有关的投诉事项,安排如下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和负责部门。
▶ 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
- 姓名: CHEOLYEON CHO
- 联系方式: webmaster@cj.net
- ※ 将联系个人信息保护负责部门。
- 部门名称:营销组
- ② 信息主体可就使用公司的服务(或业务)时,发生的所有与保护个人信息有关的咨询、投诉处理、受害救助等相关事项向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及负责部门进行咨询。公司将对信息主体的咨询内容予以及时的回复和处理。
第八条 权益受侵的补偿方法
信息主体可在个人信息受到侵害时,向以下机构进行受害救助申请或进行相关咨询。
以下机构均与公司无关,如对公司提供的投诉处理和受害救助结果不满意,或需要获得更具体的帮助,请向以下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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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信息受侵举报中心(由韩国互联网振兴院运营)
- - 负责业务:举报个人信息受侵事实、申请咨询
- - 官方网站: privacy.kisa.or.kr
- - 电话:(无区号)118
-
▶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由韩国互联网振兴院运营)
- - 负责业务:个人信息纠纷调解申请、集团纠纷调解(民事解决)
- - 官方网站:privacy.kisa.or.kr
- - 电话:(无区号)118
- ▶ 大检察厅网络犯罪搜查团:02-3480-3571 (www.spo.go.kr)
- ▶ 警察厅网络攻击应对中心:(无区号)182 (www.netan.go.kr)
Cookie安装示例
公司运营Cookie,以支持使用网站并提供相关服务。Cookie是运营网站的服务器向用户的网络浏览器发送的小文本文件,保存在信息主体的电脑中。信息主体可拒绝保存Cookie,但拒绝后可能会在使用网站时遭遇不便或无法使用部分服务。
▶ Cookie安装示例- 1. 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网络浏览器工具菜单> Internet选项> 隐私 > 设置
- 2. Chrome浏览器:网络浏览器设置菜单> 打开画面下方的高级设置> 个人信息内容设置按钮> Cookie
第十条 隐私政策的变更
本隐私政策自2023年9月18日起生效实施